内邓研发[2008]1号
关于推荐、申报内蒙古自治区邓小平理论研究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盟市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自治区部分厂矿企业党委,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党委,自治区各人民团体:
内蒙古自治区邓小平理论研究会自1999年6月成立以来,在组织学习、宣传、研究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学习、宣传、研究,促进研究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邓小平理论研究会拟于2007年上半年进行换届。现将推荐、申报内蒙古自治区邓小平理论研究会理事候选人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1、各盟市委宣传部、党校;
2、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
3、自治区各高等院校;
4、自治区社科研究部门;
5、自治区各大厂矿企业;
6、自治区各人民团体
二、理事候选人条件及名额
请各地区、部门和单位推荐具有较深厚的政治理论素养、致力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研究、宣传的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作为理事候选人。
1、各盟市委宣传部推荐、申报理事候选人2名,其中推荐、申报盟市委宣传部负责同志1名,推荐盟市委党校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较有研究并担负一定管理责任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级以上职称人员)1名;
2、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各推荐、申报理事候选人1名,素质要求为: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热心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宣传与研究,能够承担相关课题研究的负责同志或综合处室环节干部;
3、自治区各普通高等院校推荐、申报理事候选人2名,其中推荐、申报学校负责同志1名(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较有研究并担负一定管理责任的专家学者(要求具有教授以上职称)1名,自治区各职业技术学院推荐、申报理事候选人1名,要求是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教学研究骨干(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4、内蒙古党校及内蒙古社科院推荐、申报理事候选人3名,其中推荐、申报具有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单位负责同志1名,专门从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研究的专家学者2名;
5、自治区大厂矿企业推荐、申报理事候选人1名;
6、自治区各人民团体推荐、申报理事候选人1名。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盟市、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做好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推荐前需征得本人同意;
2、凡被推荐的理事候选人当选后需要积极参加研究会组织的活动;
3、被推荐的理事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然后由被推荐单位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后,于2008年2月3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邓小平理论研究会秘书处(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理论处);
联系人:刘中文 乌兰娜
联系电话:0471—4812635、4812636
传 真:0471—4625418、4812635
电子信箱:lilunchu123@sina.com
内蒙古自治区邓小平理论研究会
2008年1月15日